
218 | 第 8 章
8.5.1
马耳他
2018
年,马耳他颁布了几部旨在促进数字货币监管的法律。其中包括《马耳
他数字创新管理局法》(
MDIA
)、《创新技术安排和服务法》(
ITAS
)和《 虚
拟金融资产法》(
VFAA
)。这些规则为加密货币业务制定了具体的操作程序。
因此,一些加密货币和区块链公司已经在马耳他注册成立。
马耳他是地中海中部的一个有争议的群岛。虽然它是欧盟的成员,但一些丑
闻已经席卷了这个岛国。腐败、逃税和欺诈是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之前政
府的不当行为,
2020
年颁布的制度可能有助于阻止一些系统性问题,并促进
该国的加密货币创新。
8.5.2
新加坡
在新加坡,加密货币被视为商品,无论是用于交易、
ICO
,还是一般销售。从
税收的角度来看,这是有利的,因为新加坡的商品和服务税类似于许多其他
国家适用于可销售物品的增值税(
VAT
)。
新加坡在围绕加密货币和区块链的法律方面一直具有前瞻性和明确性。
2020
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发布规则,要求为加密货币公司制定反洗钱和
KYC
法
律。围绕着洗钱、恐怖主义融资和其他犯罪活动的担忧似乎已经预了这一点,
而作为一种融资方式的
ICO
的增长则是一个可能的触发点。
8.5.3
中国香港
和新加坡一样,中国香港也是亚洲的金融中心。中国香港的吸引力之一是该
地区的税收政策。中国香港没有资本利得税,只有标准所得税率。加密货币
被贴上了“虚拟商品”的标签。主要的金融监管机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
察委员会(
SFC
)在监管方面采取了放手的态度,邀请一些加密货币公司参
加“沙盒”计划作为测试。 ...